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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如何进行处理
释义   一、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如何进行处理
    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
    
       二、交通事故伤者转院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伤者转院,如果致害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要负全部责任的,基于《民法总则》的公平原则,费用应该由致害人承担,但是除了到处找关系、投机钻营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9条规定(与《民法总则》相矛盾,选民法总则),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某,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具体理赔程序:
    1、报案时,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到保险公司并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2、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法律咨询:
    网友: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怎么办?
    律师:1、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2、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
    3、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
    4、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如何进行处理的相关内容,交通安全事故伤者出院后可以通过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我们根据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研究结果数据进行经济赔偿事宜的协商,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若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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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