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借钱的问题债务纠纷案 |
释义 | 我给朋友借一万元钱,写好字条是在2008年3月还,可是到现在都没有还,现在有没有过起诉期呢?我怎么样才能要回那钱呢 律师解答: 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尽快索要,如果不归还,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概述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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