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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人能不能把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释义
    1、什么是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承揽人能不能把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辅助工作可以,主要工作必须要经定作人同意。《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合同中的材料应该由谁提供?
    承揽人和定作人双方都可以。《合同法》第255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256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五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五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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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