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再审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再审要什么材料 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 5、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 6、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 7、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1份、律师函1份 、执业证复印件1份) ![]() 二、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行政诉讼的概念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再审要什么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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