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交通处罚新规定2022 |
释义 | 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规定海南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可罚款50元;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罚50元和电动车过斑马线需下车推行等等。 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定,即调整后的《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新规集中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新规具体规定如下: 一、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通行; (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三)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四)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或者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五)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六)进入高速公路或者禁止行人通行的立交桥及其他桥梁; (七)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兜售、发送物品。 二、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三)乘坐摩托车未正向骑坐; (四)向车外抛洒物品; (五)车辆未停稳时下车。 三、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通行; (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不让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三)在行车道内停车滞留或者在机动车之间穿行; (四)逆向行驶,或者划有非机动车道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五)在道路上2人以上骑行、驾驶独轮自行车或者驾驶不符合标准的自行车; (六)在路段上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的,不从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推行横过机动车道; (七)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超速行驶、曲折竞驶; (八)进入高速公路或者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立交桥和其他桥梁; (九)驾驶擅自改装的非机动车; (十)驾驶依法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经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 (十一)饮酒、吸毒后驾驶。 四、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节轻微,自愿接受教育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对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罚款; (二)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不足百分之七十的,处500元罚款; (三)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不足百分之一百,处1000元罚款; (四)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处2000元罚款。 有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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