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哄抢一般怎么判 |
释义 |
一、聚众哄抢一般怎么判 聚众哄抢罪是一种侵犯公私财物的犯罪,本罪的成立除满足基本的构成要件外,还需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标准。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哄抢重要军用物资; (二)哄抢珍贵出土文物; (三)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 (四)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 (五)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 ![]() 二、如何认定聚众哄抢罪 1、犯罪客体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而是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自己占有或者第三者占用。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能定本罪。 三、聚众哄抢罪人数认定答疑 网友提问: 聚众哄抢罪的人数怎么认定? 律师回答: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蜂拥”抢夺公私财物。 第一,必须是“聚众”哄抢。即从人数上来看,必须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有时可能达上百人,二人或者二人以下构不成“聚众”; 第二,必须是行为人联合行动; 第三,哄抢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聚众哄抢一般怎么判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成立聚众哄抢罪须严格掌握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聚众哄抢只有“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才是犯罪;第二,纠集多人的“多人”可以理解为三人以上;第三,本罪只惩罚首要分子,并不是惩罚所有参加者。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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