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取得抵押权的方式 抵押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两种方式: 1.通过抵押合同设立,即债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将特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2.通过法律规定的特定事实取得,例如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取得抵押权,如留置权人在留置物上取得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设立,不仅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还需要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如抵押物的登记等。 二、抵押权保全权体现 抵押权的保全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权人享有减少防止权,即当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以防止抵押物价值降低,影响其债权的实现。 2.抵押权人享有担保请求权,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原状或增加担保,以确保其债权的实现。 3.抵押权人享有追及权,当抵押物被第三人非法侵占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行使追及权,追回抵押物,以确保其债权的实现。 三、抵押权实现方式规定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主要包括折价、拍卖和变卖。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你对抵押权还有其他疑问吗?如需了解更多,请访问法律网,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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