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监外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担保监外书怎么写 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范本 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 我叫 ,性别 ,年龄 岁 , 现住 , 单位及职业 , 联系方式 , 我愿向XX市看守所作如下保证: 监督罪犯 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1、积极治疗;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逃避管理; 3、不得做任何违法的事。 如发现罪犯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XX市看守所 保证人: 年 月 日 ![]() 二、监外执行的概念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三、监外执行的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担保监外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担保监外书有具体的范文可以参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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