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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什么呢?
释义
    一、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什么呢?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三)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七)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九)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十)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十五)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即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法律因而作了特别规定。
    三、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
    (二)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1、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
    2、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一旦他方已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则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的不安抗辩权立即消灭,他方的请求权立即发生效力。
    (三)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1、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2、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法律网小编温馨提示:如果当事人中途撤诉的,则诉讼费收取减半。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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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