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有以下两种: 1.查账征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税率5%-35%的超额累计税率。 2.核定征收,是北京市普遍采用的,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不同行业确定征收率。 三、如何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公司 法律网提醒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的流程是: 1.首先需满足法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5.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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