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上庭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不上庭会怎么处理 对方不出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方已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出庭,本人未出庭;另一种情况是对方未委托诉讼代理人,自己不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作为一种身份关系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缺席审理,但是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为了拖延诉讼,既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也不自己去应诉,导致案件程序无法正常推进。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法院大胆尝试,离婚案件对当事人无故不参与庭审的可缺席审理。 ![]()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离婚不上庭会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不上庭会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在婚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不上庭,原则上是不会缺席宣判的,但若被告故意不上庭,也是可以缺席宣判的。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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