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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诉讼费用谁出
释义
    一、房产诉讼费用谁出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房屋纠纷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但房屋纠纷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二、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房产诉讼费用谁出的相关内容。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会事先立好遗嘱,将房产、财产分配好,这样子女就算是不认同这样的分配,但由于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得不执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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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