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提供虚假的诉讼材料 |
释义 | 一、律师提供虚假的诉讼材料 第一,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二,如果在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如果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律师可能收到拘留罚款的处罚,或者是暂停执业,或者是被取消律师资格。 ![]() 二、民事诉讼客户提供虚假证据律师该怎么办 1、经法庭许可,律师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2、如果对方当事人伪造了证据,律师可以在证据质证阶段指出来,如果对方坚持主张,必要时你可以申请鉴定(比如伪造你的签名),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法庭在庭审中有个‘质证’程序,在质证中可对‘伪证’提出‘质疑’的事实【最好自己准备质证的证据,即与伪证相关的笔迹等】,并要求证人到场。若法庭不采信,可走抗诉渠道,或对准出证人申请诉讼。 三、在提供证据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1、作为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所谓的“证据”不同时具备“三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律师提供虚假的诉讼材料的相关内容。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不可以提供一些虚假的材料,因为法庭对于这些材料都是要严格审查的,对方律师也会质疑,早晚都会被查出来的,千万不要抱有什么侥幸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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