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关于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1、知识产权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本条是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2、产品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本条是对恶意产品侵权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目前我国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产品包括食品恶意造成消费者损害;恶意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造成损害。本条规定的是第一种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 3、环境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本条是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符合上述要件的要求,被侵权人有权向侵权人请求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本条没有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确定损害生态环境,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比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情形最为相似,因此故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应当在赔偿实际损失后,再赔偿实际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比较合适。 二、什么是侵权人 侵权人是指实施侵害他人权益行为的人。受害人可以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要求侵权人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来承担法律责任。侵权人分类:1、直接侵权人;2、间接侵权人;3、共同侵权人。 三、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1、停止侵害:对于侵权行为还在持续的,首先应当停止侵害。例如,行为人擅自在他人土地上搭建违章建筑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返还原物:行为人非法侵占的他人财物可以返还的,应当返还原物。 3、恢复原状:对他人财物造成损害,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例如,行为人擅自在他人宅基地取土,造成他人房屋地基下沉,房屋墙壁开裂的,如果房屋可以修复,侵权人应当在取土处回填土方,并修补墙壁裂缝。 4、赔偿损失:对于原物无法返还或无法修复的,经被害人许可,可以赔偿相当于被损害财物实际价值的实物或金钱。 财产损害赔偿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人必须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进一步说明)。但也有例外,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按照该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的实施了侵权行为同时主观上又存在欺诈故意的,其不仅要赔偿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还要支付相当于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罚金。 5、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某些特殊物品:如亲人的遗物,婚戒等情侣之间互赠的信物,有关组织颁发的奖品以及婚礼时拍摄的照片等等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有重大纪念意义且无可替代,一旦损害或灭失会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上苦痛的物品。这些物品如果由于侵权人的行为发生损毁,物品所有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民法典关于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的法律知识。民法典在知识产权侵权、产品侵权、环境侵权中规定了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对于打击、遏制上述侵权行为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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