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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
释义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今天法律网小编跟大家谈谈,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
    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我国目前有两种发票,增值税发票和普通的发票,两种发票的开具要求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发票开具的基本要求,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谢谢阅读。
    
    
    拓展阅读
    
  • 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是什么
  • 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
  • 哪些算虚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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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