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释义 | 一、如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 ![]() 三、土地出让金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出让金50元一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