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抵押房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工程抵押房是什么意思 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我们都知道,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工程抵款房,价格便宜。依据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偿还债务,建筑商、材料商也无权直接销售该房屋,因此需要查明拟出售房屋的产权系归开发商名下还是已经过户到建筑商名下,若产权仍在开发商名下,则购房者还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工程抵款房是和开发商签合同,若工程抵款房没有被查封、设定抵押权、也没有其他买受人主张权利,而且可以正常办理购房合同,能网签,应该没什么问题,购房者可以放心购买。鉴于交易金额大,建议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备案后付全款。但是购房者应该注意,工程抵款房房产证可能不好办理。 二、工程抵债的房子能买吗 能买,购买此类房产,只要手续齐备,抵债房和普通商品房没有太大区别,但购买时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以商品房形式购买抵债房,需要留意房子的五证是否齐全,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二是债权人已取得抵债房房产证或已交易登记,则相当于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应与债权人签订。 如果抵债房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与债权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与债权人约定的条件,如价格、付款时间、面积、交房时间等,均应写进购房合同中,以防出现问题。购房发票仍应由开发商出具,这样不仅可避免购房者办理产权时的麻烦,也可防止开发商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三、工程抵押房能在房管局备案吗 对进行施工的房屋进行抵押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综上所述,工程抵款房一般是开发商以房屋实物交割给施工方用以充抵应付施工工程款的商品房,工程抵款房与大多数的商品房并没有本质区别,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工程抵押房是什么意思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建筑工程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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