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到期了可以续签吗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到期了可以续签吗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2、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3、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二、房屋产权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其他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房屋产权70年后是可以续期的,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根据当地政策来。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到期了可以续签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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