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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到期了可以续签吗
释义   一、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到期了可以续签吗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2、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3、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二、房屋产权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其他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房屋产权70年后是可以续期的,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根据当地政策来。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到期了可以续签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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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