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
释义 |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划拨土地使用权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 2.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买卖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但可以依法转让。法律网提醒,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后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引用法条: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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