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收养外国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
释义 | 一、中国人收养外国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1.中国人收养外国孩子需要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2.中国人收养外国孩子需要以下手续: (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收养人的户籍证明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收养人条件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作出保证; (3)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4)收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中国人收养外国孩子需要多久办理完成 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需要30个工作日,如果是收养找不到父母的弃婴或儿童,要公告60天后,公告的期限不计算在30天的范围内。 法律网提醒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八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三、中国人收养外国孩子需要哪些材料 1.常规材料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 2.特殊材料 如果是联系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那么就要申请人提供常住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孩子是来自福利院,并且也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么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子嗣证明。 (2)公安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如果是继子女,那么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与孩子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结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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