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三、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 2、《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收原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结);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深农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8、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制药等产假假期满后按照流程申请就好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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