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证金国家允许收吗? |
释义 | 一、合同保证金国家允许收吗? 国家允许工程收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二、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包括: 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三、建筑工程保证金的约定是什么?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7、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保证金国家允许收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国家允许工程收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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