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的。 ![]()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相关问题。离婚原则上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判决。您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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