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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释义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几种: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总的来说,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银行要求不一样,建议可致电各家商业银行的客服热线或银行信贷经理详细咨询。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银行贷款担保人往往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收入证明、担保承诺书等,如果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担保人是有义务替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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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