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伙同企业偷税漏个税会怎么样 |
释义 | 一、伙同企业偷税漏个税会怎么样 偷税与漏税的主要区别有三个方面:主观方面不同,偷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偷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积极希望或追求这一危害结果。客观方面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偷税达到法定结果即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逃税罪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七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伙同企业偷税漏个税会怎么样”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伙同企业偷税漏个税会怎么样,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与此同时,对于逃税罪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两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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