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
释义 | 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 二、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当事人申请认定婚姻无效时,应依据以下条款的规定,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写婚姻无效申请书,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日期、民族等;其次需要写明申请婚姻无效的事实与理由;最后注明申请人和日期。 三、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 (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的相关知识,无效婚姻主要包括三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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