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网小编提醒您: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永久转让,农村承包地是有承包期限的。 ![]() 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只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财产权一般都可以继承。 从法律规定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三、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引用法条: [1]《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2]《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 [3]《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 [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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