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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转让风险有哪些
释义
    集体土地转让风险有哪些?关于这一问题,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集体土地转让风险有哪些
    (一)法定转让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
    2.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4.村民住宅用地使用权。但因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导致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除外。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土地使用权人均可依法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受让后用途范围受限制
    通过转让获得的集体土地,受让人只能进行特定的建设项目,如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等;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建农村村民住宅。受让人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否则,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交还土地。
    二、集体土地怎么进行转让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
    以集体土地转让使用权交换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
    上文急速法律网小编对于集体土地转让风险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因此,受让人在受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了解清楚当地政府文件如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用途范围。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网站也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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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