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合同法债务的免除 |
释义 |
一、中国合同法债务的免除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二、免除行为的特点 免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均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是无偿行为。免除是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再行支付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有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可以口头书 面通知,也可以默示的不作为。 三、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国合同法债务的免除的相关内容。综上,免除,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灭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行为。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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