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程序 |
释义 | 一、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程序 根据划拨土地转让程序。土地使用人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由所在市国土局与土地使用人协商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及附加契税等。 ![]() 二、国有划拨土地转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使用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再按下列程序办理(以北京市为例):土地使用人作为申请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转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 2、转让方与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地价款、契税等费用的单据,转让土地在远郊区县的,提交远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及契税全部缴纳的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让方关于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关于转让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土地转让合同中的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的,需提交此件); 7、转让方出具的无法院查封的证明以及房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未预售、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可知,想要把划拨的国有土地转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走很多的程序,还要提供很多的资料,所以一定要保持足够多的耐心,千万不要为了顺利的通过转让手续就制造虚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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