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何区别 |
释义 |
一、公司的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何区别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清算组人选;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 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二、强制清算案件的管辖 1、地域管辖:应为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公司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级别予以确定,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3、存在特殊原因的,也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法院。 三、强制清算的申请书与证据 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当公司破产之后债权人是可以进行债权的申报的。可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对我们是很有用的,不仅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应用到生活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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