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第二次开庭和第一次开庭时间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第二次开庭和第一次开庭时间 这要看具体情况,有些案件复杂程度不同,如果是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起六个月内判决,期间如何安排,由法官视案情自行决定。 《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意味着什么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可能意味着,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第二次开庭和第一次开庭时间的相关内容,法院开庭的目的在于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审理,以确定犯罪罪名和判决结果,但相关情况可能并不是一次开庭就可以决定的。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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