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物权的排他效力 |
释义 | 一、什么是物权的排他效力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已成立的物权排除互不相容的物权再行成立。 这种效力体现了物权作为支配权的特点,即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而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或侵犯这种支配关系。 物权的排他性确保了权利人对其物的独占性控制,从而保障了其权益的实现。 二、物权的表现形式 物权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一标的物上,不存在多个所有权,也不容许存在内容相同、时空位置相同的占有权。这意味着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而且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个占有权。 2.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的物权,在各自的范围内独立自主,任一物权不受其他物权的不当干预和不当拒绝,能排除其他物权侵入自己的权利范围。 3.任一物权都能要求非物权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作为的或不作为的,当非物权人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即构成对物权的侵害。物权人有权依物权保护的方法排除对物权的侵害。 ![]() 三、物权排他性的例外 物权的排他性例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存:在同一物上,可以同时存在所有权和他物权。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抵押权可以并存于同一标的物上。 2.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与不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并存: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有多个存在。而不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如抵押权,可以并存。 3.数个不以占有为内容的他物权并存:在某一企业设备上可以设立数个抵押权。 理解了物权的排他效力,你是否对如何维护自己的物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有物权纠纷,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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