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险公司有没有受益人 |
释义 | 一、财产险公司有没有受益人 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即使约定了受益人,被保险人仍具有保险金请求权。 在《保险法》中,有关受益人的条款共21条,在第二章第二节即财产保险合同章节中没有一条体现受益人。其中《保险法》第22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根据该条款我们可以得出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在人身保险合同中;2.须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3.须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一)《保险法》把受益人的范围限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即只有人身保险合同才存在受益人这一概念。 (二)受益人须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车贷险”、“房贷险”等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条款一般都由保险公司在格式合同中直接约定(包括上述案例),这也违反了《保险法》第22条受益人须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规定,该条款应属无效。 二、什么是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三、财产保险业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财产险公司有没有受益人”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财产险公司有没有受益人,除此以外,还有财产保险的概念以及财产保险的业务合同,与此同时,对于财产保险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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