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计的分类(三) |
释义 | 导读:按照审计的目的和内容,审计可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 1. 财政财务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也称为传统审计,在西方国家叫做财务审计或依法审计。它是指对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和有效所进行的审计。财政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目的是审查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遵守财经方针、政策、财经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原则,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借以纠正错误,防止弊病,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措施。财政财务审计不仅要审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而且要审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资金及其运动。财政财务审计,按照它的对象不同,又可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主要是指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平衡所进行的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主要是指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预算外资金所进行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西方财务审计,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投资者、经营者的需要,先后曾以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等三种不同形式出现。财经法纪审计,是对国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对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结算制度、信贷制度、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税利上交规定等所进行的审计,均属于财经法纪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的重点则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侵占社会主义资财的事项,审查和揭露使国家和集体时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其主要目的,是检查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揭露违法乱纪现象。其任务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及存在问题,彻底查明各种违法乱纪案件,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财政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是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主要的审计目标。 财经法纪审计既可以单列一类,也可以认为是财政财务审计的一个特殊类别。因为进行财经法纪审计要涉及到财务问题,同而进行财务审计又必然地要涉及到法纪问题。一般是在财务审计中对案情比较重大的违反法纪事件专门立案审查,这样有助于集中精力,查明要害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进行专案处理,追究经济责任。我国的财经法纪审计类同于国外的弊端审计和法规审计。弊端审计,是指以检查、鉴定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是否有弊端行为为目的的一项专门审计;法规审计,即指法令、规章审计,它的目的是要确定政府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令、执行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法规审计,在18世纪的政府审计中已经开始使用,现在它经常与效率、效益审计结合在一起,用来检查政府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成果。 2.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是以审查评价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为内容,以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为目的所实施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活动和财政经济活动能取得的经济效果或效率,它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基本建设效果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评价经济效益的高低,经营情况的好坏,并进一步发掘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和途径。经济效益审计,不仅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目标,更重要的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和日常工作的内容。根据我国国情的需要,实施效益审计,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政府机关和科研单位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益改进自己的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实现最佳管理; 有利于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利于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和巩固财经法纪审计的成果。 我国的经济效益审计,类同于国外的绩效审计或"三E"审计,包括了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部分内容。"三E"审计,是指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和效果审计。对财务支出是否节约或浪费所进行的审计,为经济性审计。所谓经济性,是指以最低的支出和耗费开展经营活动,尽量节约,避免浪费。通过经济性审计,可以揭示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活动的恰当程度及其遵纪守法情况。效率性审计,主要是指对投入与产出之间关系所进行的审计。通过该种审计,借以评价成本与盈利的情况,判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经济有效。其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判明被审计单位在管理和利用资源上是否经济有效;查明不经济、效率低的原因;检 查是否遵守有关提高效率的法规等。效率审计,最终要揭示被审计单位管理结构的合理性和管理职能发挥的有效性,进一步寻求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办法和措施。由于该种审计主要采用货币计量单位,以价值的形式计算比较,所以也称为价值审计。效果性审计,是指对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即审查产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是否获得了理想的效益。效果性审计也称经营 审计或经济效果审计。经营审计一般称为业务经营审计,是对企业供、产、销等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的审核检查,以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审计。管理审计,则是审核检查管理能力和水平,评价管理素质的一种经济效益审计。虽然业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甚至不少人认为它们是一回事,实践中无法分别,其实它们有不同的侧重点了业务经营审计,主要是审查业务经营活动和生产力各要素的利用情况,也即是对企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审查,具有直接性;管理审汁,则主要审查管理组织机构的合理性、管理机能的有效性,以促进生产力各要素的有效配合,具有间接性。经营审计一般是由内部审计发展来的,它是业务审计的扩大化形式;管理审计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应用于60年代至70年代,它是从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发展而来的,其范围和技术更趋于综合性、绩效性与管理性。 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虽然都有联系,但也有明显的区别,而且这种区别不仅仅表现在审计的具体内容上,还表现在审计的目的、依据、时间、执行者和方法等方面。从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比较中可以看出:前者的目的在于查明财务收支和经济核算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理性,进行经济公证,借以确定和解脱经济责任,主要用于查错防弊,以保护原则为主;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经济效益并做出评价,借以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以建设性原则为主。前者审计以会汁法、财政财务制度、财经法纪和财务活动事实为主要依据;后者除此外,还要以业务、技术经济效益考核标准和经济活动事实为依据。财政财务审计以事后审计及定期审计为主;经济效益审计则以事前、事中审计为主,定期审计与经常性审计相结合。财政财务审计主要由专业审计人员进行,主要使用审查书面资料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而经济效益审计,不仅是由专业审计人员进行,还要有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内行专家参加,同时还要运用现代管理的一些先进方法。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些部门和单位还提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也即是指以审查经营者应负经济责任为主要目的的审计。具体地说,它是审计人员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劳动者个人相互之间以及有关的行政领导和法定代表人履行应承担的经济职责和任务情况,查明违法乱纪及失职行为,分清责任,做出客观公正评价,提出 改善经营或追究处理的建议。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审查企业使用国家资金、财产情况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审查企业完成指令性计划情况及经济效益的真实合法性;审查企业行政领导人(法定代表人)有无失职和不法行为;确定或解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从其一产生,就包括了监督与监察活动,通过对物的检查去考核管物的人,而不是审物论物。因此, 无论什么样的审计与查明或追究责任总是相关联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经营承包责任审计、租赁审计、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或破产责任审计等。在我国干部考核制度改革中,所引进的经济审计的做法,实质上主要是引进经济责任审计,即对经济部门的干部进行聘任前、任职中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办发 [1999]20号文件,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出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在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即党政机关、审判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乡、民族乡、镇的党委、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对其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确定或解除其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企业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 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对其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确定或解除其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因为无论什么样的经济责任审计,都离不开财务审计和经济过益审计所涉及的内容;同时,无论什么样的审计,最终都需要在究经济责任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单列一类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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