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备案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清算组备案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二、什么是企业清算 企业清算,指的是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三、企业清算的程序 (一)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 (二)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①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②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四)登报公告 以上是一篇关于“清算组备案需要带什么材料”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清算组备案需要带什么材料,除此以外,还有企业清算的概念以及企业清算的程序。对于企业清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当事人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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