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写遗嘱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一、自己写遗嘱应该怎么写 自己写遗嘱应该如下写: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法律网提醒您,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二、自书遗嘱继承公证是如何的 1.行为人携带办理自书遗嘱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产的内容,遗产处分的财产的权利进行证明,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什么样的自书遗嘱法院不认可 法院不认可的自书遗嘱是:伪造的、被篡改的、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的、受胁迫、欺骗所立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自书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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