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
释义 | 一、商业秘密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商业秘密侵权计算赔偿金额的方法是: 按照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的侵权所得来确定;仍难以确定的,可由法院在五百万元以下判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侵犯商业秘密管辖法院是:级别管辖为,知识产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为,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商业秘密侵权的情形 1.使用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 3.以及违反保密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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