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期限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期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申请重新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三、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被申请人名称应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全称。请求事项:(一)撤销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依法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的承担。 事实与理由: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错误的原因,事实及理由。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期限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期限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或者不懂得如何起诉,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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