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仲裁申请书(示范文本) 申请人:Global (NY)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一家美国纽约州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3页,在美国纽约州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 2345, Fif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17, USA 邮政编码:10017 电子信箱:legalny@global.com 电 话:(212) 1234567 传 真:(212) 1234568 负责人姓名、职务:Simon Smith, Chairman of Board of Directors 申请人代理人:张某(见附件第4页,授权委托书)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 话: 传 真: 被申请人:赵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见附件第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 话: 传 真: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Global (NY)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与被申请人赵前孙里于2013年9月9日签订的GIT05/90买卖皮衣的合同(见附件第6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十五条15.1约定:“……” 所有当事人受此仲裁条款约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仲裁请求: 1、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65,751美元; 2、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4,131美元; 3、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000美元以补偿申请人花费的律师费; 4、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5、 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交易背景/交易项目简介: 2013年9月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香港签订了GIT05/90号买卖皮衣的合同(见附件第6页),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售皮衣若干,总价款为165,751美元,付款方式为D/A180天。 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产生: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选定的羊皮、指定的皮衣款式、皮衣附料等进行了制作。被申请人验货后签署了检验合格证书(见附件第7页),河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了检验证书(见附件第8至第9页)。申请人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货到后,被申请人到银行承兑了汇票,提取了货物。在合同规定期内,被申请人未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也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提出质量异议所要求的检验报告。 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努力: 申请人多次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催要货款。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发函(见附件第10-15页)、通电话(见附件第16-17页的证人证言),并以各种方式谋求和解,因被申请人并无诚意,一直未果。 此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附证据: 1、 附件第1至第3页,申请人在美国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2、 附件第4页,授权委托书 3、 附件第5页,赵某的中国居民身份证 4、 附件第6页,双方签订的GIT05/90号合同文本 5、 附件第7页,被申请人验货后签署的检验合格证书 6、 附件第8至第9页,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证书 7、 附件第10-15页,申请人致被申请人的函件 8、 附件第16-17页,证人证言 (落款) 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 (申请人) 2015年1月1日 【注意事项】 1、《仲裁申请书》脚注和尾注的问题:当需要引用某些大段文字(如有关法律条文、有关国内外获本项目合同文本、或有关专著的论述等),而又不宜原封不动的写入正文时,可采用这种方式。脚注和尾注可放在本页页脚或该文件的最后一页。 2、关于证据页码的编排的事宜: (1)每一份证据在需要时可以单独编页码,该页码放在每一页的右下方。 (2)全部证据应当编总页码。总页码在每一页的右上方。 (3)当有多册证据时,每册的证据总页码应当连续;多次提交证据时,后来提交的证据应紧随先前提交的证据连续编页码。 (4)每一份证据要证明的内容应当用有色笔在文中作出标记、划出重点,但不得对证据进行任何改动或者影响对证据原状的识别。 (5)当再次提交的证据与以前提交的证据有重复时,说明前次提交的证据编号及总页码即可,一般不必重复提交。在十分必要时,也可重复提交,但应注明与以前提交的某个证据相同,且注明原先证据的序号。 3、关于文件的装订,如果文件较厚,最好能用容易拆卸的方式进行装订,比如塑料圆环装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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