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著补正通知期限 |
释义 | 一、软著补正通知期限 软著申请被"补正"是知识产权申请流程的常见现象,不必过于紧张,只要按要求认真整理相关资料再次提交即可。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委托代理机构的,像阿里云代理机构会帮您关注并邮寄软著登记证书。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三、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一)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三)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软著补正通知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在日常实践中,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他们的保护期限和取得方式都是不一样的规定,在继承方面也有不一样的要求。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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