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手术必须家属签字吗 |
释义 | 一、做手术必须家属签字吗 做手术不一定必须由家属签字。 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给自然人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手术,自己是可以给自己签字的,但是如果本人不能完全理解手术的风险,或者手术有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那就需要家属同时也签字了。指导意见:根据你的年龄和手术的风险程度,我认为你自己签字应该是可以的。实际上医院没有鉴别真伪的能力和权力,随便找一个人就可以解决家属签字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手术同意书的内容 手术同意书有如下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 2.术前诊断; 3.拟实施的手术方案; 4.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双方签字。 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情,主要是手术方案、手术风险的不同。患者一旦签字同意,就享有接受手术服务的权利,提供身体进行手术、支付手术费用、承担手术风险的义务。 ![]() 三、手术失败了医院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确认手术失败是因为医生失误的话,就属于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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