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开赌场罪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开赌场罪 在满足下列要件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开赌场罪的: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具、资金、设定赌博的各种方式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统称“开设赌场”的行为。该行为还包括利用网络的快速发展开设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网络 赌博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法律网提醒您,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营利目的作为法定要件。 二、开设赌场罪可以缓刑的条件 开设赌场罪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情况,就不符合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所以,开设赌场罪的情节对是否会被判处缓刑起着基础作用,同时还要求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才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开设赌场严重情节的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传统的开设赌场行为,还是开设网络赌场行为,当存在某些严重情节时,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加重犯,刑罚变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网提醒您,常见的加重情节有: 1.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2.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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