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专利申请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2.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5.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6.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7.申请文件清单; 8.附加文件清单; 9.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二、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 三、专利申请时应该准备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申请时应准备的材料包括: 1.如果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 2.如果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