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属于谁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属于谁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明确。 根据第二十六条: 1.当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附着物,其补偿应归房屋所有者所有。 这意味着宅基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委,而房屋补偿款则归房屋所有人。 二、征收补偿款的法律依据 征收补偿款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这一规定明确了补偿款的分配原则,确保了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 三、补偿款发放与监督 补偿款的发放与监督是确保征收补偿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1.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补偿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对于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应根据安置方式进行合理分配,支付给相应的单位或个人。 3.对于不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这样既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是否对宅基地补偿款分配有疑问?法律网为你提供专业解答。如有疑问,快来法律网发起咨询,获取你的法律权益保障方案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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