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案法院开庭程序 |
释义 | 一、继承案法院开庭程序 (一)立案起诉阶段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二)庭审阶段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甚至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三)诉讼执行阶段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院开庭提前几天通知 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法院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人 我国法律对法院开庭时旁听家属的人数没有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只要是公开庭审的活动,家属都可以旁听,当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一般都是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旁听。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继承案法院开庭程序的相关知识,继承案法院开庭之前需要先书写和递交起诉状以及整理资料和证据,符合受理条件法院才能进行受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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