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委托合同中对于委托人而言,那么是需要在对方完成委托之后支付报酬的,对于受托方必须要求按照委托合同中的内容来进行履行,如果出现的损失有可能会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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