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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领养条件
释义
    一、孩子领养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8、收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什么是领养
    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
    三、哪些人可以被领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以上是一篇关于“孩子领养条件”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孩子领养条件,除此以外,还有领养的概念以及可以被领养的孩子的情况。除此以外,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领养的相关事宜,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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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