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担责?
释义
    案情:姜某(17周岁)与余某(19周岁)发生斗殴,路人周某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造成脑部轻微伤。周某家长要求姜某与余某进行赔偿,但双方均认为是对方失手将周某撞倒导致其受伤,且都没有证据证明;姜某父亲认为姜某未满18周岁,不需要承担责任。三方争执不下。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余某与姜某斗殴,导致第三人周某受伤,二人都认为是对方撞倒周某,且没有确切证据,因此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而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姜某未满18周岁,且不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姜某父母平时对其缺乏管教,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因而应由监护人即姜某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经司法所调解,姜某父母与余某分别赔偿周某6000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