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证据运用规则 |
释义 | 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其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刑事诉讼中,必须要有证据来支撑,那么刑事证据运用规则?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又是什么?以下就跟随着法律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证据运用规则 运用证据的基本规则、证据质证规则、程序法定的规则,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必须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客观、全面的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 特别是发现应当排除证据的时候,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证据质证规则,指任何证据成为定案证据之前都要经过法庭的出示、辨认、质证的调查程序,没有经过法庭审核和认证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 ![]() 二、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 为保证直接证据的证明价值,充分发挥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作用,在运用直接证据时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孤证不能定案。任何证据都不能自己证明自己的真实性直 接证据也不例外,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即使能够全面地描述案件的主要情况,也无法据此认定其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 三、刑事证据的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我国法律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 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4、口供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证据种类之一。 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证据运用规则”的相关内容,运用证据的基本规则的规则,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必须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客观、全面的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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